武清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重点任务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统筹推进我区标准化工作,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意见》(津政发〔2022〕23号)及《天津市标准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津标委发〔2023〕1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服务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入实施标准化强区战略,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加快推动建立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高标准助力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京津明珠、幸福武清建设。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标准全域供给能力持续增强,实现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标准化水平与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市场自主制定标准比重逐步提升,农业、工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显著提高,新兴产业标准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管行业就要管标准的氛围浓烈,推动重点领域标准与科技创新转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10项以上,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5项以上,获批国家级和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5项以上,对标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50项以上,新增自我声明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200项以上,全区标准制定、实施、监管全链条工作水平明显提高,标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得到发挥。
到2035年,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技术先进、武清特色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二、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促互进
(三)参与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制。在大数据、智能装备制造、合成生物、生物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支持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同步开展技术、产业和相关标准推广。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以科技创新促进标准水平提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企业、相关科研机构和社会团体在重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共性技术等领域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推动标准化水平提升。将标准作为科技计划的重要产出,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支持企业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推荐符合条件的标准创新成果申报天津市科学技术奖。落实标准必要专利制度,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运用标准化助力现代产业发展
(五)提升现代工业产业体系标准水平。积极参与研究制定新一代信息技术、信创和新型智能基础设施等领域技术标准。在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加快生物药、先进复合材料和先进有色金属材料等标准制修订。聚焦生物医药及其细分行业领域,在现代中药、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和智慧医疗与大健康新兴领域,强化标准支撑。着力提升地毯、自行车、食品饮料等传统产业标准水平,引领产业结构优化、创新升级、品牌提升。(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标准化助推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发展。加强重点领域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工业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标准建设,推动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提升我区工业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加强智能装备、生物医药、汽车零部件等优势产业链标准研制,发挥标准协同和技术核心作用,打通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有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为做强一批引领高质量发展的优势产业链发挥标准示范作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标准化助力现代服务业优化升级。开展商贸领域物流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动企业参与智慧物流、冷链物流等领域标准研制。落实信息技术服务、跨境电商、服务外包相关标准,助力现代商贸业发展。立足大运河历史文化底蕴,聚焦旅游、商圈经济发展,推动文化旅游、商贸服务等相关标准实施,助力服务业提质增效。(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科技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引领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发挥新产业标准化领航作用,推动标准与产业良性互动,推动丹佛斯等企业申报“智能工厂”“智能场景”。建立武清大数据标准体系,推动大数据与产业融合标准研制与应用,助力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标准体系,推动现代化信息技术应用标准化体系建设,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制定适应数字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标准,促进服务质量提升。(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局、区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绿色发展标准化建设
(九)加强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支撑。推动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实施。积极参与研制节能降耗、减污降碳等标准制定,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严格执行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配套标准,推行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持续优化生态环境标准。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等标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积极参与研究制定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风险管控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标准,严格执行污染防治标准、绿色勘查国家标准和规范。贯彻落实生态修复标准,加大湿地保护修复力度,强化水利标准化管理。(区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区水务局、区气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大黄堡湿地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绿色标准引领,推动绿色发展。围绕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环境建设,落实绿色产品、有机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示范推广绿色标准技术模式,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循环利用、农业面污染综合治理和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等相关标准实施。积极参与节能低碳建筑标准研制,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贯彻实施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绿色包装、绿色金融、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聚焦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节能节水、绿色出行、绿色居住等方面,加大相关标准实施应用力度,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绿色社区、绿色村庄建设。(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
(十二)提升智慧城市标准化水平。落实城市标准化行动,积极参与智能化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国土空间规划、地面沉降监测等相关标准研制,动态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以标准规范为引领,推广应用新的城市管理技术,加快提升城市建设标准化水平。(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建设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区交通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开展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水利设施提升改造,发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优势,大力推广应用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加强农业研发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围绕智慧农业、武清区域特色产业等加强标准化建设,提高粮食品质、推进普通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向优质专用、标准化、规模化方向转变。大力实施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兴农,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加快构建和完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推进数字乡村、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领域标准化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生活垃圾与污水治理等标准化建设,稳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鼓励申报国家级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示范带动我区农业农村高标准发展。(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建设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管理、智慧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标准制修订与应用,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围绕网格化管理、乡村治理现代化,推动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物资储备等领域强制性标准,提升公共安全保障水平。(区政务服务办、区数据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公安武清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活品质保障标准化水平。贯彻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积极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养老服务、中医药、家政服务等标准落实、应用。推进托育服务和健康服务标准化,开展体育服务、全民健身等标准化建设,促进体育产业和赛事服务规范化。加强文化旅游服务、建设与管理等方面标准推广。积极参与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等标准研制,强化运河文化保护与传承。(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标准化区域协同与对外开放
(十六)参与推进区域协同发展标准化建设。加强“通武廊”三地标准化工作沟通、协作,积极参与推动区域协同标准制定和实施。在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联建联治、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等领域,积极参与标准共享互认、区域联合标准化试点建设。在产业发展、行业管理和质量监管等活动中采用京津冀区域协同标准,扩大区域标准化应用范围。(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提升标准化对外开放水平。鼓励机械制造、新能源、现代中医药、城市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开展外贸企业对标达标活动,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标准化与科技、产业、金融对外交流合作,促进规则、标准联通,助力海外工程项目合作与建设。(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交通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
(十八)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和运行机制。充分鼓励社会组织制定原创性、市场急需的标准,扩大市场自主制定标准比重。大力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引导企业制定高质量标准,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标准化创新活力。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促进我区传统优势领域加强标准制定,提高产品质量。(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质量基础设施标准融合协同。以标准为牵引,有机融合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设施要素资源,推进一体化发展,强化标准在产业计量水平提升、检验检测做优做强、高端认证品质提升中的作用,通过综合运用新技术和标准化手段推动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与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落实政策实施配套标准制度,在政策文件制定时积极应用标准。推动在认证认可、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应用先进标准。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和对标达标工作,推进企业提升执行标准能力。开展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将企业标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发挥市场对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优胜劣汰作用。(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筑牢标准化发展基础
(二十一)强化标准化技术支撑。积极培育壮大标准化服务业市场主体,提供标准咨询、标准研究、标准制定等服务,鼓励其融入全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产业创新平台,加强中小微企业标准化指导服务。(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行设立标准化专业人才岗位。鼓励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报考标准化工程师,加强企业和基层标准化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营造标准化良好社会环境。借助世界标准日等主题活动,开展标准化科普行动,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推动标准化成为政府管理、社会治理、法人治理的重要工具。推广标准化发展成果,培育发展标准化文化。(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保障措施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全区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和重点任务。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标准化工作管理体制。(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完善配套政策。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金融、信用、人才等政策支持,将标准化政策与产业融合,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标准化激励奖励制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标准化工作。建立实施评估制度,各部门要定期开展实施评估。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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