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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星畅电动车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2MA06RFPN8B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津武环罚字﹝2025﹞0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天津市2025年3月7日0时至3月11日24时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经查,该单位建有铁件喷粉线1条/喷粉、烘于固化线1条、塑件喷漆线1条/喷漆、烘干固化线1条和铁件喷漆线2条/喷漆、烘干固化线2条。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和该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要求,该单位在天津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减排措施为:塑件喷漆线1条/喷漆、固化线1条:停产;铁件喷漆线2条/喷漆、烘干固化线2条:停产。执法人员经调取该单位车间监控录像及交货单,发现该单位于2025年3月9日、3月10日、3月11日塑件喷漆线1条/喷漆、固化线1条进行了生产。该单位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未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和该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的要求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处罚依据: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八十一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四万五千元
罚款金额 (万元): 4.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5/28
处罚机关: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222MB19589585
数据来源单位: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222MB19589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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