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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联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3MA7DCKH776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津武劳监罚字2025第0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违法事实: 使用童工一名,吴致远,工作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6日。
处罚依据: 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进行处罚。决定给与你单位罚款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圆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接到本处罚决定后,应于十五日内向中国农业银行武清支行(金融大厦)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罚款金额 (万元): 0.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5/29
处罚机关: 天津市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222000196955C
数据来源单位: 天津市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22200019695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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