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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茂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2MAECEN4B8P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津武劳监罚字2025第0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违法事实: 被行政处罚人未按照《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津武劳监询字2025第014号的要求提供材料配合调查。经下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津武劳监改字2025第049号责令限期改正,仍未按要求提供劳动合同等用工材料。
处罚依据: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及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第一版第二十五项43条,拟给与你单位罚款18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圆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接到本处罚决定后,应于十五日内向中国农业银行武清支行(金融大厦)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罚款金额 (万元): 1.8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6/30
处罚机关: 天津市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222000196955C
数据来源单位: 天津市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22200019695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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