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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茂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2MAECEN4B8P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津武劳监罚字2025第0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被行政处罚人在未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情况向其他企业派遣员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及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第一版第十八项31条,决定给与你单位罚款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圆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接到本处罚决定后,应于十五日内向中国农业银行武清支行(金融大厦)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罚款金额 (万元): 2.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6/30
处罚机关: 天津市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222000196955C
数据来源单位: 天津市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22200019695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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