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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武清全胜医院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2MA05JGBP37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津武医保处字﹝2025﹞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条
违法事实: (1)存在购进针刀数量与申报医保治疗项目数量不符的违规行为;(2)存在购进针灸针数量与申报医保治疗项目数量不符的违规行为;(3)存在虚构医药服务的违规行为;(4)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5)存在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6)存在诊断与检查项目不符的违规行为;(7)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规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范天津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三)项、第(七项)、第九条第(二)项、第十二条第(二)项、第十四条第(三)项、第十五条
处罚类别: 警告;其他-限期三个月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退回违规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金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502414.94元;暂停理疗科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9个月。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7/15
处罚机关: 天津市武清区医疗保障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222MB1937399K
数据来源单位: 天津市武清区医疗保障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222MB193739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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