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华明乳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20222600790675D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术永
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名称: 临时查封决定书
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号: 武消封字〔2024〕第 0017 号
行政强制理由: "包装间走廊南侧和产品装卸区南侧部分采用可燃泡沫夹芯装修修问题未整改完 毕,其行为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 3.2.17 条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行政强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和《消防监督检查 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行政强制种类: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类型: 02
行政强制执行类型: — —
行政强制内容: 对天津华明乳业有限公司包装间与产品装卸区之间走廊实施临时查封
行政强制结果: 1
行政强制决定日期: 2024/03/06
实施强制措施起始时间: 2024/03/07
实施强制措施结束时间: 2024/04/03
行政强制执行时间: — —
行政机关名称: 天津市武清区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机关代码: 11120000MB14785401
数据来源单位名称: 天津市武清区消防救援支队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11120000MB1478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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