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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颐石泉(天津)营养健康咨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2MA05KB3Q2B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武消行罚决字﹝2024﹞第00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违法事实: 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其他-责令停止使用
处罚内容: 给予颐石泉(天津)营养健康咨询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 (万元): 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0/07
处罚机关: 天津市武清区消防救援支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000MB14785401
数据来源单位: 天津市武清区消防救援支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000MB1478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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