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天佑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20222MA07958T4C
法定代表人姓名: 申志娜
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名称: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号: 津武市监梅罚[2024]34号
行政强制理由: 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
行政强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强制种类: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类型: 03
行政强制执行类型: — —
行政强制内容: 扣押财物
行政强制结果: — —
行政强制决定日期: 2024/07/24
实施强制措施起始时间: 2024/05/24
实施强制措施结束时间: 2024/07/24
行政强制执行时间: — —
行政机关名称: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机关代码: 11120222MB1893146Q
数据来源单位名称: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11120222MB1893146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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