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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金莹铸造材料(天津)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2075907328U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津武)应急罚﹝2024﹞ZD-02-0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违法
违法事实: 该企业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乌洛托品)时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决定给予伍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 (万元): 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1/13
处罚机关: 武清区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222MB1647930K
数据来源单位: 武清区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222MB164793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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