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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客如邻快捷酒店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23409310120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武消行罚决字2025第00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五条第四款
违法事实: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
处罚类别: 罚款;其他-责令停止使用
处罚内容: 给予天津客如邻快捷酒店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 (万元):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5/05
处罚机关: 天津市武清区消防救援支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000MB14785401
数据来源单位: 天津市武清区消防救援支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000MB1478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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