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盛方泰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20222MA05N9NP2Y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中元
检查形式: 01
检查方式: 01
监督检查内容: 2025年11月18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单位主要经营自行车零部件加工业务,建有酸洗、磷化、清洗池一套,在生产过程中产生酸雾和废水排放,建有配套的酸雾净化塔和废水处理设施,建有喷漆生产线3条、喷涂生产线1条,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排放,建有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该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流入厂内蓄水池,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蓄水池内废水半年排放一次,排放的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该单位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雨水通过管道排入清北干渠。该单位于2018年10月10日取得年加工600万件自行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津武审批环审【2018】33号),于2019年12月完成自主验收。该单位于2024年12月13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20222MA05N9NP2Y001V。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喷漆、焊接工序正在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同步运行,执法人员拍照摄录取证。
检查结果: 01
关联文书号: — —
监督检查日期: 2025/11/18
监督检查机关名称: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
监督检查机关代码: 11120222MB19589585
数据来源单位名称: 武清区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11120222MB19589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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