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天津蜂固达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222MA07CQ8T89 |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津武环罚字﹝2026﹞006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 |
| 违法事实: | 2025年11月13日,武清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于2025年11月17日、12月11日对该单位员工郭瑞钢、法定代表人郭瑞强进行调查询问。 发现该单位在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武香路8号新建纸箱制造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22第38纸制品制造 223*中有涂布、浸渍、印刷、粘胶工艺的,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经审批部门审查予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该单位新建纸箱制造项目,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8月擅自开工建设,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已投入生产使用。该单位在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进行建设,不符合法定程序。经调查,未发现该单位因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而取得的款项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万元): | 1.0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2/06 |
| 处罚机关: |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20222MB19589585 |
| 数据来源单位: |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20222MB19589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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