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天津武清佶安医院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222MA06F7LP1E |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津武医保处字﹝2026﹞7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
| 违法事实: | ⑴过度检查的违规行为,涉及为部分无指征患者开展二氧化碳结合力-离子选择电极法、泌尿系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经腹部妇科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肝胆胰脾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糖化血红蛋白测定等项目,涉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78300元(已退回);⑵过度治疗的违规行为,涉及为部分患者开具行为矫正治疗、行为语言训练、患者中心治疗、认知治疗、行为观察和治疗每天一次,为精神发育迟滞病人开展认知心理治疗,涉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8800元(已退回);⑶低标准收住院的违规行为,涉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57000元(已退回)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七)项 |
| 处罚类别: | 其他-退回违规支付的医疗保险金;罚款 |
| 处罚内容: | (一)过度检查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追回违规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金278300元(已退回)。 (二)过度治疗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追回违规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金38800元(已退回)。 (三)低标准收住院的违法违规行为:追回违规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金557000元(已退回);罚款人民币32196.08元(叁万贰仟壹佰玖拾陆元零捌分)。 |
| 罚款金额(万元): | 3.219608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4 |
| 处罚机关: | 天津市武清区医疗保障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20222MB1937399K |
| 数据来源单位: | 天津市武清区医疗保障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20222MB1937399K |
请进行滑动验证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