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市永熙气体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20222673724492J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妍
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名称: 临时查封决定书
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号: 武二消封字〔2026〕第 0002 号
行政强制理由: 气瓶检测间房顶使用泡沫夹心彩钢板搭建,低于A级耐火等级
行政强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行政强制种类: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类型: 02
行政强制执行类型: — —
行政强制内容: 天津市永熙气体有限公司属于非易燃易爆企业,建筑面积约为2240平方米,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 3.2.17 款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行政强制结果: — —
行政强制决定日期: 2026/09/11
实施强制措施起始时间: 2026/09/11
实施强制措施结束时间: 2026/09/28
行政强制执行时间: — —
行政机关名称: 天津市武清区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机关代码: 11120000MB14785401
数据来源单位名称: 天津市武清区消防救援支队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11120000MB1478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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