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天津市武清区康集健身有限公司(宝力豪健身东蒲洼店)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660091042XK |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武二消行罚决字2026第0027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 |
| 违法事实: |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并结合《天 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
| 处罚类别: | 罚款;其他-责令停止使用 |
| 处罚内容: | 现查明 2026年7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天津市武清区东蒲洼街雍和道凯旋王国院内4号楼101号底商的天津市武清区康集健身有限公司(宝力豪健身东蒲洼店)进行双随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 入使用、营业,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6〕第 20452号,对王月震、唐颍的询问笔录各一份和现 场照片一张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并结合《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轻微违法情节的处罚阶次15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天津市武清区康集健身有限公司(宝力豪健身东蒲洼店)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万元): | 3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24 |
| 处罚机关: | 天津市武清区消防救援支队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20000MB14785401 |
| 数据来源单位: | 天津市武清区消防救援支队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20000MB14785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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