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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艺彩印刷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2MA0758QU3U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武二消行罚决字2026第003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违法事实: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2026年9月18日,我单位在与王庆坨镇政府共同开展“三个专项治理”行动中,对位于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同达路3号的天津艺彩印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车间一楼、三楼设置宿舍,)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并结合《天津市消防救 援总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轻微违法情节的处罚阶次10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其他-责令停止使用
处罚内容: 现查明 2026年9月18日,我单位在与王庆坨镇政府共同开展“三个专项治理” 行动中,对位于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同达路3号的天津艺彩印刷有限公司进行 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车间一楼、三楼设置宿舍,生产、储存、经营其他场所与 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6】 第20614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武二消限字〔2026〕第0194号)、对 刘友冲、刘长海的《询问笔录》各一份、现场照片两张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并结合《天津市消防救 援总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轻微违法情节的处罚阶次10之规定,现决定 给予天津艺彩印刷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10/05
处罚机关: 天津市武清区消防救援支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000MB14785401
数据来源单位: 天津市武清区消防救援支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000MB1478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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