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标准规范 >> 本市标准规范 >> 新闻详情

关于印发《2024年天津市诚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1 | 来源:信用天津 | 专栏:标准规范
分享到:

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天津市诚信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4年3月27日

 天津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 年天津市诚信建设工作要点 

2024 年,全市诚信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提出的 “ 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树立“ 以诚润津、以信兴城”的价值理念,以信用建设赋能 “十项行动”为牵引,聚焦完善社会信用基础制度、提升信用 “核心枢纽”承载能力、深化区域信用协同共建、信用服 务优化营商环境、信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深化重点领域信 用建设、信用应用改善民生、信用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八个重点方面,着力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

一、聚焦完善社会信用基础制度

1 、完善社会信用基础制度。出台《天津市公共信用信 息目录(2024 年版)》《天津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4 年版)》。研究编制《天津市公共信用信息应用管理办法》,规范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机制,明确信用核查、信用评价、信 用服务等多类信用应用的适用范围与边界,深化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领域的应用。

2 、加强信用标准体系建设。 出台《天津市区域政务诚 信评价规范》《节能信用评价工作指南》《家政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指南》《天津市燃气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地方信用建设标准制度规范,持续提升我市社会信用建设标准化水平。

3 、深化行业商协会信用评价。完善《天津市工商联所属商会信用评价指引》,在 2023 年开展市工商联所属商会信 用评价的基础上,持续深化我市行业商协会信用评价及结果应用。

二、聚焦提升信用“核心枢纽”承载能力

4 、进一步优化市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强化《天津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3 年版)》落地实施,按照“ 应归尽归”原则,依法推动各级信源单位归集公共信用信息,不断丰富市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广度和深度。

5、加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治理。健全“ 五步九环”信用数据治理工作法,提升数据处理质效,完善数据校验规则,通过“技术+人工”方式,多维度检验数据更新频率、字段设置、内容要求、数据数量,持续提升公共信用信息易用性。

6 、持续挖掘公共信用信息数据价值。依托海河信用创新实验室,建设实验数据库,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和机器学习算法,开发信用风险预测模型,挖掘数据要素价值,探索开展模型数据登记、确权和评估等工作,释放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新质生产力。

7 、强化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保障。完善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相关管理制度,提升安全设备的软硬件防护水平,按照等保三级的标准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整体防护,以实战演习为抓手,优化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安全防护效能。

三、聚焦深化区域信用协同共建

8 、制定京津冀晋信用合作共建工作要点。会同京冀晋信用牵头部门联合制定《京津冀晋信用合作共建 2024 年工作要点》。落实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提升三地信用监管协同能力,推动京津冀信用监管制度改革,打造“信用京津冀”品牌。

9、开展“ 京津筑信”信用信息提醒服务。扩大京津交通执法信息共享,在“运证通”APP 开通消息提醒服务,对被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的北京企业进行信息提醒,助力企业及时关注信用状况、开展信用修复。

10 、深入落实《京津冀地区信用+旅游协同共建合作协议》。引导行业主体和从业人员签署《信用承诺书》《行业自律信用承诺书》,持续完善三地文旅市场信用监管合作机制,推动建设“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监管联动、服务协同” 四位一体的文旅市场信用监管体系。

11 、强化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滨海新区、河西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引领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区积极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紧密围绕新一轮高水平推进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滨海新区信用软环境建设。

四、聚焦信用优化营商环境

12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持续完善各区各部门信用监指标体系和政务诚信评价指标,加强政务诚信评价结果运用。加大对政府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拖欠企业账款的监督、通报、约谈力度,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建立政务失信预警分析模块,提升政务失信预判力,有序推动政务失信专项治理。

13 、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推动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广泛应用信用承诺制,深化信用承诺和履约信息的归集、应用,健全信用承诺闭环管理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探索承诺机制在规范企业公积金缴存行为中的应用,对单位未依法依 规缴存、职工骗提等行为进行约束;严格落实信用承诺制管理,组织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信用承诺书。

14、持续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结合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建立符合行业特征、监管需求的行业(领域)信用评价标准、模型,对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探索推动信用监管在新经济、新业态中落地应用。

15、健全完善信用修复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信 用天津” 与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修复协同 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优化行政处罚信息(交通运输 领域)信用修复的工作指引》,持续完善“ 一口受理、一网通办”机制,打通财政、交通跨部门缴费数据通道,以数据核验 代替申请主体提供材料,为道路运输企业(平台公司)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

16 、发挥信用修复对经营主体的激励作用。

出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实施办法》,探索将经营主体自主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年报修改痕迹等负面信息纳入信用修复范围,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停止公示经营异常名录 移出信息,发挥智慧监管作用,提升信用修复自动化、便利化程度。五、聚焦信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17 、持续推广“信易贷”模式。统筹我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优化整合,完善我市“信易 贷”平台服务功能,通过信用数据赋能金融科技创新,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提供更高质量的融资信用服务,切实缓解融资难问题。

18 、探索开展专题信用研究。结合《天津市服务业创新 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实施方案》和服务业重点行业百强企业,开展专题信用监测研究。探索开展信用培优示范企业认定,鼓励企业设立信用管理部门或岗位,配备信用管理师,建立信用管理制度,采取宣传展示、“无事不扰”、优先推荐参加中国企业信用同盟等信用激励措施,增强企业的荣誉感与获得感。

19 、深化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除全市 70 多万户经营主体外,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等信用主体提供开具公共信用报告服务;在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人力社保等领域实现替代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可替代领域,实现一份报告代替一摞证明。

六、聚焦深化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20 、推动房地产领域开展信用评价。深入落实《天津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建立房 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开展 2024 年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

21 、推进人社领域诚信建设。全面推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落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分级评价 管理办法,优化评价系统,精准开展分级分类评价,加强信 用等级信息公示,实行不同等级差异化监管。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等人社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的列入认定、异议处理、信用修复等工作,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实施惩戒措施。

22 、提升商业企业诚信经营意识。深化天津市 “诚信经 营承诺店”“诚信宣传月”系列活动,发起 “诚信经营、文 明服务”倡议,号召“诚信经营承诺店”为津城百姓提供放 心舒适的消费环境和文明体贴的优质服务。开展餐饮、烹饪、百货、家政、洗染、美发等商业行业技能大赛、岗位技能大赛、服务技能比赛、服务特技展示等活动,提升企业诚信度。

23 、加强政府采购领域信用管理。加强政府采购信用培训,充分发挥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及时公示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信息,不断提升政府采购各主体知法懂法守法意识,营造诚信采购环境。

24 、夯实消防安全信用管理基础。开展 “信用+消防” 试点建设,构建消防信用信息数据管理标准、信用评价标准、信用管理应用标准等消防信用管理标准化体系,推动武清、宝坻、南开、宁河支队开展消防信用试点建设。进一步完善消防信用管理人才培养机制,指导消防管理人员取得信用管理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国家认证的资格证书,助力推动全市消防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七、聚焦信用应用改善民生

25 、持续深化“信用就医” 场景建设。有序扩大试点医院范围,拓展至符合条件的市级综合性三甲医院、区级医院,完善“信用+ 医疗”服务系统,与试点金融机构实现数据对接,为“先诊治、后付费”提供数据支撑,进一步提升“信用就医”使用率和患者满意度。

26 、拓展信用服务入口端。推动“ 海河分”、信用查询、公共信用报告等信用应用嵌入“ 津心办”、“津治通”等政务服 务平台及第三方平台,提供全景式、全链条、智慧化的信用 综合集成应用服务,提升信用感知力、应用影响力、市民体验感,实现查信、用信、增信等信用惠民便企 “一站式”服务。

27 、进一步丰富“信用+”应用场景。各区在开展信用建 设 “一区一行动” 的基础上,创新推出至少一个具有地域特 色的“信用+” 应用场景,为各类守信主体在行政审批、融资贷款、住房租赁、交通出行、旅游购物等方面提供优惠便利。深化 “信易行”应用场景,在 “信用+共享单车”场景基础 上,拓展 “信用+轨道交通”场景,进一步营造 “诚信为本、守信受益” 的良好社会氛围。

八、聚焦信用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28 、启动信用园区培育计划。选树园区作为诚信载体重点培育对象,将诚信守法落实到生产经营各环节,广泛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支持信用管理人才培养,提升信用良好单位 的获得感。诚信载体可在政策项目扶持、融资赋能、招商引资、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品牌建设、人才支撑等方面享受一系列培育政策措施。

29 、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依法办案的同时督 促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引导企业加强自身信用建设,提升企业合规能力和诚信意识,切实让企业感受司法平等保护的力度和温度;稳定涉企产权保护的安全预期,准确区分非法集 资与正当融资、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的界限,坚决防止以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协力建设诚信守法的营商环境。

30 、强化诚信文化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和 网站、公众号等媒体资源,加大我市信用法规、政策和诚信典型人物、群体、企业等宣传力度。按季度开展 “我推荐我 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把 “诚实守信好人”作为其中的重要 类别,广泛宣传 “诚实守信好人”履约践诺、守信不渝的感 人事迹。创新“信用+ 志愿服务” 宣传形式,以我市诚信志愿服 务队为载体,鼓励各区和市级部门信用工作人员入队,持续 开展诚信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诚信文化 宣传教育活动,激励广大群众以诚待人、以信取人,积极营造 “ 以诚润津、 以信兴城” 的 “诚信天津” 良好社会氛围。

 

信用天津 | 2024-04-01

请进行滑动验证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