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多措并举 推动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发展完善
5月23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绍淄博市建设企业信用评价情况。
近年来,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构建新型信用监管机制为重点,以大数据和信息化为支撑,以信用惠民便企为主导,推动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发展和完善。
依法依规开展信用评价工作。联合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税务、人民银行和银保监等部门印发《淄博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于2023年2月1日正式实施,为开展信用评价管理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2023年,淄博市住建局对全市45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共评出房地产开发企业AAA级29家、AA级42家、A级326家、B级46家、C级7家。
全面归集企业优良信用信息。研发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要登录市住建局官方网站首页“网上办事大厅”,可以随时完成优良信用信息填报。2023信用评价年度,共归集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优良信用信息1256条,全力打造公开公平、信息对称、相互监督的信用评价环境。
全面归集企业不良信用信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行政处罚、通报处理以及认定的不良信息悉数填报到信用评价系统,全年共归集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良信息161条。为全面反映企业信用状况,淄博市住建局还以数据共享方式获取了其他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获取了企业在税款缴纳、工程规划、项目审批、广告宣传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信息20条,一并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
以信用评价实现差异化管理。为充分发挥信用激励作用,淄博市住建局将评价结果与执法检查、表彰评优、预售资金监管等工作有效结合。比如,在房地产企业评价结果运用方面,对评价结果为“AAA”级的,给予减少或免除“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提前发放预售许可、预售监管资金留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的激励;评价结果为“B”级的,预售监管资金留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评价结果为“C”级的,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对评价结果为B级、C级的,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必查对象,真正实现差异化管理。
下一步,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加大对失信主体监管力度,提升执法检查的靶向性,让“信用”动起来,切实做到让诚信有价、诚信有感、诚信有益,打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推动淄博市建设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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