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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构建消费维权协作机制 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5-27 | 来源:信用天津 | 专栏:信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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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2024年京津冀党政主要领导座谈会会议精神,积极构建京津冀一体化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12315投诉举报协同发展工作格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了消费维权协作机制,深化协同治理,拓展协同领域,进一步优化京津冀区域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积极营造经营者依法依规诚信经营、消费者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的京津冀一体化消费场景,助力京津冀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将采取以下八项举措。

一是协同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加强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普及,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理性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经营者普法宣传、行政指导和合规指引,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

二是协同开展消费预警和风险提示工作。聚焦重点时段、消费热点和特殊群体消费者,加强对投诉、举报信息的分析应用,及时开展消费预警和风险提示。

三是建立健全消费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制定有关消费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尤其是源头化解工作机制,积极引导消费者通过协商、调解、投诉、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是推动经营主体实现异地异店退货。引导推动京津冀区域大型商场、超市、平台等消费量较大的经营主体,率先实施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国家标准,承诺践诺京津冀异地退货,满足消费者就近退货、便捷退货、高效退货需求。

五是建立投诉举报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京津冀三地投诉举报信息共享,定期交互消费者反映较为集中的经营主体、诉求问题、处置情况等信息。

六是建立典型案例协同发布机制。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定期展示京津冀消费维权显著成果,曝光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营造依法维权、违法必究的浓厚法治氛围。

七是建立投诉举报异常信息研判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恶意索赔、高频诉求等相关情况,指导经营主体和行业组织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合规能力水平,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八是建立投诉举报共享知识库。建立京津冀三地投诉举报法律法规数据库、焦点问题处置经验数据库,实现三地知识库共享,提升基层人员处置能力。

信用天津 | 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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