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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厦执护航・惠民安商”专项执行行动成果丰硕

发布时间:2026-06-05 | 来源:信用中国 | 专栏:信用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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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福建厦门法院精心部署并全面开展“厦执护航・惠民安商”专项执行行动,重点聚焦涉民生、涉企以及小标的等案件,综合运用交叉执行、拘传拘留、活封活扣、信用修复等一系列执行措施,全力以赴办好每一个执行案件,旨在推动群众获得感、满意率、认可度实现显著提升。

  在5月27日、28日专项行动期间,厦门全市法院成绩斐然:拘传拘留被执行人73人,执行完毕案件60件,执行和解35件,执行到位金额达451.85万元。

  湖里法院受理的某企业拖欠4名员工工资4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线上查控未发现该企业名下财产,线下实地调查发现企业已人去楼空。面对此困境,湖里法院执行干警毫不气馁,联合相关单位多方查找,最终锁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下落,并依法拘传到法院。起初李某态度消极,以“无钱”为由拒绝履行支付义务,执行干警向其详细释明拒不报告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在强大执行压力下,李某主动筹措资金,4名工人的薪资得以全额兑现。

  同安法院执行的一起餐饮公司拖欠工人工资案件中,餐饮公司应向周某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7万余元,进入执行后公司未主动履行。专项行动期间,同安法院执行干警直接前往餐饮公司经营的餐馆,依法拘传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组织周某与餐饮公司协商,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方案。

  翔安法院执行康某拖欠工资的2起案件,被执行人康某起初迫于执行威慑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但之后未按和解方案履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翔安法院多次传唤康某,康某均拒不到庭且变更居住地点。在相关联动单位支持下,翔安法院查明被执行人最新住址,于专项行动期间将康某拘传到案。经再次释明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康某立即筹款支付全部欠薪。

  思明法院受理刘某申请强制执行某家居公司案件,该家居公司未按合同向刘某提供家具,刘某要求家居公司返还订金18000元。思明法院执行干警查明家居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联系公司法定代表人项某,敦促其及时处理。然而项某不为所动,表示这是公司债务,与其个人无关。执行干警依法对公司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上门向项某送达、宣读限制消费令。同时告知项某,若积极履行,将及时采取撤销限制高消费、屏蔽执行信息等信用修复措施。次日,项某主动联系法院,积极筹措资金并足额履行。法院也及时解除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出具《履行证明》,助力公司修复信用。

  集美法院在执行某台球室拖欠10名员工工资案件时,执行干警查明该台球室未及时支付员工工资、拖欠房租,且已转让给新的经营者,但双方仅口头约定设备、场地的交接,未明确债务承担方式。执行干警前往台球室现场调查后,迅速制定“善意执行+责任厘清”工作方案:一是采取“活封”措施,仅对台球室的经营设备办理查封登记,不限制其正常使用,确保台球室可继续营业;二是明确新老经营者责任,向新的经营者释明承接台球室既享有经营权益,也应同步对历史债务承担相应责任,向原经营者告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三是结合台球室营收情况,提出新旧经营者分摊方案并得到双方认可。最终,10名员工全额收到拖欠工资,台球室也未因执行程序中断营业,实现案结事了、双赢共赢。

  海沧法院执行某数字科技公司拖欠邓某工资案件,执行干警前往公司经营地现场调查,发现早已人去楼空。工商登记显示,该公司于2025年7月变更法定代表人,新法定代表人系一位年近七旬、居住外地的林姓老人。执行干警秉持“民生无小事、小案不小办”理念,一是走访约谈公司前员工,发现公司实际管理中,均为王某在拍板决策,且公司从未见过现法定代表人林某;二是深查工商内档,查看被执行人公司工商信息,发现王某之前一直是公司高管、持股股东;三是关联案件检索,查询被执行人公司的相关仲裁、执行案件,均为王某参与处理。海沧法院综合认定王某为某数字科技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对该公司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对王某发出预拘留通知书。迫于执行压力,该公司主动支付拖欠工资。

  据介绍,厦门法院将持续聚力提质增效,常态化组织开展“厦执护航・惠民安商”专项执行行动,灵活运用各类强制执行措施,持续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及、可触可见。

信用中国 | 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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